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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高升客栈神秘之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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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城。
位在南北官道的要冲,是座繁华的城市,距新丰城八十里地。
钱小晴以饭债为由,逼使徐天良离开坟山之后,来到了这里。
他俩是雇马车来的,雇的是辆豪华的高蓬车,显得很潇洒。
马蹄声得得,雪花飞扬,马车进了高升客栈。
高升客栈是汝城最大的一家客栈,也是最好的一家客栈。
这里有超一流的房间,超一流的服务,超一流的权势。
无论是官家,还是江湖黑白两道,谁也不敢上这儿来找麻烦。
因为这家客栈的后台老板是魏公府闽大公子。
像这种客栈,闽大公子在东北四省一共有三十六家。
“来客啦!”叫嚷声中,四名执着印有“高升”字样灯笼的伙计,迎向马车。
“吁——”车夫唤住马,叫起了马鞭。
伙计吆喝上前,打开了车厢门。
门内走出了徐天良。
此刻,他已是另一身打扮。
白缎扎巾,白锦团袍,脚踏鹿皮靴,腰系一根彩色丝绒带。
既显几分行武人的剽悍,也透几分公子爷的风流倜傥,只是那双眼睛不时射出冷漠与仇恨的光。
他显得有些不自在。
在坟山,当钱小晴称赞狼皮袄时,他毫不犹豫地便将狼皮袄送给了她,这对他来说,并没有什么损失,他嫌狼皮袄是个累赘,说老实话,他恨不得脱光了衣服才痛快。
在去雇车的路上,所有行人都投注到他身上,他这时才觉得不要惹眼,终于明白了师傅为什么一定要他穿上狼皮袄的原因:他必须和人一样地穿着,否则就会引人注目。
他想要回狼皮袄,再装流浪汉,但送出去的东西,又怎么能再讨回来?在钱小晴的建议与帮助下,他便变成了现在这个模样。
随后下车的是钱小晴。
四个伙计只觉眼前一亮,手中的灯笼也失去了光彩。
她身着丽装,外被狼皮袄,婷婷玉立,艳光照人。
那件旧狼皮袄,经她巧手在车厢里拔弄一番之后,居然手色一打扫,五彩狼毛艳丽夺目,显得比貂皮还要华贵。
这位华丽的贵夫人是谁?
是否是瑶池的仙女下凡?
见多识广的伙计竟都傻了眼。
“贵客驾到,有失远迎,恕罪,恕罪!”赔笑声中,店老板高风球从店内飘然而出。
高升客栈的高老板亲自出来迎客,这可是极少有的事。
“还不赶快接行装!”高风球厉声斥喝。
伙计立即上前帮着车夫卸车,接过钱小晴手中的包袱。
有个伙计想去接徐天良手中的织锦袋,徐天良手往回一缩,闪着绿光的利眼瞪了伙计一眼,伙计吓得仓皇后退。
这人的眼光为何如此怕人?
“二位店内请。”高风球眯着笑眼,躬身将天良和儿小睛接入店内。
高风球,五十出头,中等身材,瘦个儿,一又细眼总是眯成缝。缝里的目光却锐利的能穿入肺腑。一眼能看出,这是个经验老道,很难对付的人物。
“二位是先……”高风球恭声发问。
徐天良不懂什么规矩,冷声打断他的话道:“上房两间。”
高风球怔了怔,随即道:“不知二位客人是要东厢房,还是西厢房?”
徐天良随口道:“东厢房。”
高风球吩咐伙计:“立即带二位客人去东厢上房,好好侍候。”
“是。”二个伙计应声上前:“二位客官,请随我来。”
徐天良二话没说,拎着织袋,跟着店伙计就走。
钱小晴瞅了高风球一眼,给他投去一个笑,才跟去。
高风球凝视着徐天良和钱小晴消失在过道里的背影,半响,才走进柜台房。
徐天良走进上房,立即发话:“给隔壁的姑娘送一桌鱼翅席酒菜,我这里来十个馒头,五斤牛肉和一碟咸菜,全都记在我帐上。”
“大爷,你俩……”伙计感到有些奇怪。
“少罗嗦,快去!”徐天良脸色一沉。
“是。”伙计应声急退。
伙计刚退下,徐天良马上扯下头上扎巾,脱去白袍和鹿皮靴,重重往地上一摔。
他对这些衣物,实在是太不习惯了,他决定明天与钱小晴分手后,还是绕道山林去沧州。
走山林可以避开闽大公子,避开人群,少惹一些麻烦。
须臾,伙计送来了馒头和牛肉。
他正在房中光着脚,打量着尺寸,用手敲着墙壁。
伙计瞪圆盯眼:“大爷,您这是干什么?”
他未加思索,即道:“我检查一下,这是不是黑店。”
师傅教他行走江湖的经验,教他如何检查黑店房间,可忘了咐咐他,这事要避着人暗地时进行。
伙计的脸色变了。
他却未在意:“把盘子放在桌子上。”
伙计放下手中的盘子,眼光瞟着他道:“隔壁姑娘的鱼翅席还要稍待一会儿,大爷可还有什么吩咐。”
他摆摆手:“没有了,你去吧。”
伙计躬身退下,刚出房门,即飞也似地奔向柜台房。
徐天良在放下手中的蜡烛,在桌旁坐下。
从坟山到此,路上雇车耽误,早已过了掌灯时分,肚子饿了。
他跳上椅子,双手撑着桌沿,直愣愣的看着桌上的牛肉。
他心神有些儿乱,却说不出什么原因,他似乎意识到,到新丰城之举,是犯了一个极大的的错误。
不知为什么,他突然觉得盘中搁着不是熟悉牛肉,而是一块血淋淋的生鹿肉,那是最后偷吃的一口生肉。
他死死地盯着盘子,眼里透出疑惑、焦躁、凶狠的光。
他是吃狼奶长大的,具有狼的野性,虽然已回到了人类中,但还不习惯他类的生活,这是他师傅八绝文狂徐沧浪不曾料到的。
他发出一声低低的嗥叫,扑到盘子上。
风卷残云,片刻之间,五斤牛肉,十个馒头和一盘咸菜都已被吃个精光。
他舔了舔嘴唇,坐回到椅子中,长长地吐了口气。
他似乎还没有吃,但他却已知足了,这是他介于人狼之间的个性。
此时,房门被推开,钱小晴出现在门前。
她披着艳丽的狼皮袄,正冲着他抿唇微笑。
他看得呆了。
她是狼群中最漂亮的母狼!
这样漂亮的母狼,任何一条公狼都会为它拼死搏杀。
他觉得浑身热血沸腾,耳畔狼嗥声震耳欲聋。
她柔声问:“你吃过了?”
他猛地晃晃头从幻觉中清醒过来,冷冷地道:“是的,我已经吃过了。”
她浅笑着道:“酒菜已送到我房中了,你是否过来喝一杯?此店的鱼翅席比儒生店要强胜十倍。”
他回报一笑,镇定地道:“这是我还你的饭,你吃过之后。咱俩就两不欠了,我不愿再欠你的情,因此你不用劝我。”
“你真的打算不理我了?”她声音带有哀告和凄凉,却又像磁石一样吸人。
他扁扁嘴,断然道:“是的。”
她抬起清澈明亮的眸子:“纵是我的生死,你也不顾?”
他冷漠地道:“闽大公子只是要娶你,并不是要害你,他有权有势就狼群中的狼头,他看上你,你嫁给他,这没有什么不对的地方。”
她不知道他为什么要用狼头来打比方,但她博学多才,也知道一些狼群生活的知识,于是,顺口道:“任何一条凶猛的狼都可以当狼头,你为什么不向他挑战?”
他脸上的肌肉一阵痉挛,眼里闪出两道绿光。
她被他的表情怔住了,心里空然一阵害怕:“对……不起,我不把你比成狼。”
他吸了口气,心情迅即宁定,淡淡地道:“没关系。我本来就是一条狼。”
她身子抖,不由自主地退后一步。
他又犯傻了?
她正想开口,他站起身道:“对不起,我要歇息了。”
他说彬彬有礼,根本不像犯傻。
这是逐客令,她无法再呆下去,只好尴尬地笑笑,转身退走。
她一离开门口,他便跳了起来,抢到门边,将房门扣好。
他如释重负地吐了口气,然后仰躺到床上。
他还不知道什么是感情,但对感情却有本能的反应,因此,他感到很烦闷,还有一种说不出的空虚。
他左手一扬,桌上的蜡烛熄灭了。
房内陷入一片黑暗,很快地就平静下来。
一切都会过去,到明天日出时,一切都会变好。
钱小晴回到房中。
她呆坐在桌旁,整桌的菜都不曾动一下筷子。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为什么他对狼如此敏感?
为什么有时候他对人的生活,似乎一无所知?
难解的谜,纵横交错在她的心中。
忽然,她脸色变得很严峻,眉毛也深深蹙起。
这是闽佳汝开的店。
是她有意引徐天良到这店中来的。
闽佳汝决不会放过徐天良!
她开始怀疑,自己的这一举动是否明智。
但,到此刻,已无回头路可走,除了咬牙向前之外,已别无选择。
她咬咬牙,举起了手中的筷子。
夜色冷清。
略带昏黄的月光轻洒各处。
忙劳了一天的人们正在酣睡。
正是子夜,四周一片寂静,连雪花也停止了飘落。
然而,这时却是鬼神开始唱歌的时辰。
东厢上房。
徐天良卧房的衣柜门消然无声地滑开了一条缝。
缝里伸出一支竹管中飘出一阵烟雾,悠悠地飘上床头。
徐天良躺着未动,眼中绿光一闪。
果然是家黑店!
他眯起眼,运起龟息功,静静地等待。
一盅茶的功夫。
衣柜门“吱”地一声,两条黑影从柜内窜出。
一条黑影窜到床边,伸出右手二指在徐天良鼻孔下探了探。
另一条黑影直窜到桌边。
桌上搁着那只织锦袋。
“怎么样?”桌边的黑影轻声问。
“他已经中道了。”床边的黑影摘下头上的面罩,原来是前堂的伙计。
“快过来。”桌边的黑影,一边摘下头罩,一边抓过织锦袋。
徐天良屏住气息,纹丝未动。
他想看看他们究竟想干什么。
两个伙计打开了织锦袋。
徐天良打百日起练就的夜狼眼,已然能暗中识物,他沉住气,静眼观看。
两个伙计没有掌灯,自也是干夜盗这一行的高手。
从织锦袋中先取出来的,是那把古剑。
剑鞘已经锈了,拔出剑来,剑身也是锈迹斑剥。
一把锈剑!
两个伙计傻了眼。
“再看看别的东西。”一个伙计低声道。
再从织锦袋中取出一支箫、一支竹笛、一个粉扑、一个小铁盒,两叠银票。
徐天良眯着的眼缝里,两道绿光监视着伙计的一举一动。
伙计看过箫和竹笛后,抓起粉扑在桌面上按了一下,桌面上立即现出了一个张牙舞爪的狼头。
两个伙计对视了一眼,伸手翻了翻银票。
“哎呀,我的妈!”一个伙计尺啦出口:“泰和钱庄银事。理有十万两!”
徐天良没有动弹。
他知道这两个伙计拿不走他的银票,在没有弄清他们企图之前,他并不急于动手。
剩下那只小铁盒,两个伙计怎么也打不开。
“怎么办?”一个伙计问。
“走!”另一个伙计想了想,匆忙把会物又塞进织锦袋中。将桌子收拾好。
徐天良愕住了。
他俩不是谋财,也非害命,究竟想干什么?
两个伙计是奉命来查徐天良的身份的,已得严令,在未弄清徐天良身份之前,不得轻举妄动。
一柄锈剑,一个狼头粉扑,十万两银票,一个打不开的小盒,除了说明徐天良是个古怪而有来头的人物之外,什么也无法证实。
两个伙计不敢乱来,只好放弃,穿窗而出,忙着去向上司高风球禀报。
徐天良弹身下床,走到桌旁。
窗棂滤进的昏黄的月光,照亮了他铁青色的脸。
狼扑能同时印出两个图案。
他目光凝注到那柄古剑上。
那剑,他不知看过多少遍了,是一柄锈剑,没用的锈剑。
他几次想把它扔掉,但都没有扔出手,他有一丝疑惑。
师傅为什么将这柄古剑悬在茅房正壁上,又从不许自己碰它?
这其中是否有什么蹊跷?
他再次抓起古剑,缓缓抽剑出鞘。
那剑斑剥、陈旧、古意,没有一丝儿剑气,充其量也只不过是一件古董玩物。
他准备将剑插回鞘内。
蓦地,一抹月光照在古剑上。
他觉得五指微微一颤,那剑仿佛在手中跳跃似地一摆。
他急忙握紧剑柄,低头凝视。
古剑剑身依然锈迹斑剥。但剑锋口处却隐约地闪出一种似水波光,又似毒蓝牙般地寒芒。
寒芒一闪再闪。
天上昏月一颤再颤。
他再看剑鞘。
古剑鞘锋上一块锈斑,闪烁出细刻的四个篆字:“天狼神月”。
神谷门门主燕神刀曾使用过的天神剑。
师傅对他说过,天神剑百年前曾披靡武林,使武林人闻风丧胆,此剑在月光下出剑灵气倍增,恰似夜狼嗥月之声,更是威力无比,就连少林九尊者,闻声也不得不自退。
唯有一点,此剑杀气过重,映月出鞘,必沾鲜血,非要斩人头不可,也是正因为这一点,此剑名气盖过在下所有的宝剑。
难怪师傅将此剑奉若神明。
难怪师傅不许自己碰这柄古剑。
剑在他手中颤抖,血液在脉管内偾张,狂奔。
他两颊青筋突暴,心底泛起的杀气,憋得他眼珠发胀、发绿。
他一股子的杀气,不知向何处发泄。
他有些后悔,刚才不该放这两个伙计。
他目芒一闪,想也没想,便抓起织锦袋,逾窗而出。
钱小晴躺在床上,怀里搂着那件狼皮袄,一双青眸瞪得又圆又大。
她并非自作多情,在与“徐天良”共作美梦,她只是想证实一下,这件狼皮袄的灵气。
徐天良送狼皮袄时告诉她,这件狼皮袄除了防风御寒之外,还是一件宝物,夜里遇盗贼,白天遇歹徒,狼皮袄都会竖起狼毛向主人告警。
她知道闽佳汝的手下,今夜一定会来,所以她想顺便试试狼皮袄。
她想入睡,在睡梦中让狼皮扎醒,岂不是更有趣味?
但,她睡不着,翻来复去,怎么也睡不着。
徐天良的身影和他那种种古怪的表情,走马灯似的在她眼前旋转。
他现在怎样了?
他睡着了吗?
他吃饱了吗?
他会有危险吗?
她不停地向自己发出一连串的提问。
她无法回答这些问题,但,有一个问题,在她心里已是十分明白。
她已爱上了徐天良!
她不知道他的来历,他的真实身份,甚至连徐天良这个名字是真是假,她也不知道,但是,她却已深深地爱上了他。
这简直不可思议!然而,这确实是千真万确的事实。
这感情来得太快、太猛,连她这个天不怕地不怕的妄狂少女,也不由感到心惊肉跳。
自己是不是发疯了?
那么多年轻英俊,有钱有势的男人都不要,对自己忠心耿耿,愿献出生命的师哥也不屑一顾,却偏偏会爱上这个说疯不疯。说傻不傻的古怪少年,真是没理由!
她不得不承认,爱情既无法理解,也无法控制,它来了就由不得你拒绝。
她抿唇笑了。
这突来的爱情,也许与自己的任性和胆大妄为有关吧。
爱就爱,又能怎么样?
她瞪圆了眼在爱海中任性地游荡。
突然,手臂传来一阵针扎似的刺痛,她一怔,随即摸了摸狼皮袄。
天啦!柔软的狼毛象刺猿的尖刺竖了起来。
徐天良所言果然不假!
这样一件宝物,他能赠送给她,说明他已是看重她了。
她心中似有一股暖流淌过。
衣柜的门缝里飘出了一缕轻烟。
五更返魂香!
还未待轻烟飘上床头,她已辨出了盗贼使用的迷香品种。
她至少有十种方法来解这种迷香。
世到月下秤万活退棚宿醒前来的盗贼。
高风球太小看这位铁血堡的小公主了。
可是……
她没有动,没有采取任何行动。
她心中犹豫不决。
她有个胆大妄为的想法,但很危险,稍有不慎,也许就会铸成终身大错。
轻烟罩上了床头。
她咬咬牙,决心一睹。
睹注是自己的命,瞎的是徐天良对自己的关心。
她紧紧抱住狼皮袄,吸进了一口迷魄香烟。
两个蒙面人窜到床边。
两人互相点点头,一个去扯钱小晴怀中的狼皮袄,一个从腰间取下一只麻袋来。在手中抖开。
狼皮袄怎么也扯不掉,而且还很刺手,两人急了,便用麻袋将钱小晴和狼皮袄一起装了起来。
两人扛着麻袋出房,将门掩好,绕过道穿入院坪。
院坪早有两人接应,打个手势,一齐掠入院里。
高升店后院很深,共有三院落。
院内天井旁,站着高风球。
院中,停着一辆马车。
四人扛着钱小姐来到高风球身前。
高风球不说话,只是摆了摆手。
两人将钱小晴抢进马车里,两人去开后院的门。
高风球目视着里院门,象是在等待着什么。
刷!一着白光闪过,落在后院门前。
高风球冷声道:“你终于来了。”
徐天良冷哼一声,没答话。
高风球冷声道:“你是想救这位姑娘?”
徐天良略略一顿:“是的。”
高风球笑道:“你凭什么救这位姑娘?”
徐天良举起手中的天神剑:“凭这把剑。”
“凭这把破剑?”高风球声音一沉:“出剑吧。”
四个伙计同时高风球身旁一跃,四把钢刀闪织成网,看来这四个伙计,也不是平庸之辈。
“慢!”徐天良低声沉喝。
高风球目光一凝:“你害怕了!”
徐天良淡淡地道;“咱们到外面去,不要弄脏了这块地方。”
“很好。”高风球点头道:“你想得确实很周到。”
徐天良没有说话,掠身跃出院墙外。
高风球挥挥手,带着四个伙计,跟身飞越而出。
徐天良走出城外。
高风球忍不住道:“喂,还要往哪儿走?”
徐天良仍向前飞奔,嘴里道:“你害怕就回去吧。”
“妈的!”高风球恨恨地骂了一声,加快脚步,自己追了上去。
高风球在公府手下干了十五年,还不知道什么是害怕。
徐天良奔进一条山沟,停住了脚步。
空旷之处,月映在雪地上显得几分明亮。
徐天良在奔跑中想压住弹跃出鞘的剑,想压抑心中越来越灼的杀气,却怎么也办不到。
高风球在徐天良身后的三丈远的地方停下,目光缓缓扫过四周,然后道:“你干嘛要跑到这儿来?我还以为这里储存着宝藏,然后……”
徐天良冷冷地道:“杀你们,我一个人就行了。”
“哦,是吗?”高风球冷然一笑,口气十分托大,“可杀你这样的人,已不下三十个了。”高风球他口气虽然托大,说话时却已向四个伙计打了手势,四个来伙计立即扯刀,立在他左右两边。
他毕竟是经验老道的老江湖,从不做没有把握的事。
他自信能杀掉徐天良,再加上四个伙计,那就是万无一失了,然而,他犯了一个极大的错误,小看了对手。
这是个极其愚蠢的致命的错误。
这样的错误,无论是谁,也只可能犯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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