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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恋风尘 作者:水果

 

  一个人一旦内向,他的爱就越发深沉,当爱不能圆满时,毁灭就是最好的圆满。

  当岁月和美丽/已成风尘中的叹息/你感伤的眼里/有旧时泪滴/相信爱的年纪/没能唱给你的歌曲/让我一生中常常追忆。

  一

  我想我不会忘记今年的这个夏天。

  我在每一个清风拂面的傍晚,坐在S大学的图书馆前面的木椅上,一边戴着随身听收听国际广播电台的音乐调频,一边无所事事地观赏一双双从我眼前迈过的脚步。

  女生粉红色细带凉鞋,纯白色厚底式样的拖鞋,女孩子被涂得鲜红的十个小脚丫,还有男生一律宽大简洁式样的凉鞋,他们踏着同样轻快的步子,义无反顾地穿越时间的隧道,走过的是逼人的青春。

  我无聊的时候就闲坐在校园的一角,数那些从我面前晃过的脚。

  通常我默数到第一百双脚步从我视线里消失后,我就站起身来伸个懒腰,活动一下我的四肢,然后围着学校的林荫小道走一圈,我用这种漫无目的的散步来排解堆积在胸口的郁闷。

  在我附近的几张木椅上,坐着几对校园情侣,他们目中无人地拥抱在一起耳鬓厮磨窃窃私语。

  大学时期的爱情承诺最经不起时间和空间的考验。可当时的我们不顾前因后果,一遍又一遍不厌其烦地向对方承诺,I love you,I will aways love you,我会永远爱着你。

  轻易说永远的年龄恰恰不懂什么叫做永远。而人们常常是在不懂爱的年龄开始了恋爱,在懂爱的时候放弃了爱情。

  如果我坐在这里,坚持着要看别人谈情说爱的心情,我还可以看到他们更亲密的举动。

  男孩子的手在女孩子的身上游移,他们像是两块吸铁一样嘴唇对着嘴唇,无所顾忌地接吻。

  这也是大学校园里永不变色的风景。

  我看着离我不远处的大操场上,一对对手牵着手漫步的纯真男女亲密无间的身影,仿佛从他们身上看到了自己的过去。

  夜的风轻爽地滑过我的耳梢,像恋人温柔的手势,在我的心湖里激荡起朵朵涟漪。

  随身听里播放的正好是一首卡朋特的英文老歌《Yesterday Once More》。

  我的心忍不住再一次悲中从来。

  他们年轻,还不懂什么叫做毕业时的别离。是甜甜蜜蜜形影相随的情侣。

  他们多是大二或大三的学生。他们都不能理解我此刻的心情。

  有时候,人与人之间虽然近在咫尺,相互间却隔着一堵墙的阻力。

  这种无法跨越的距离感不仅来自社会上,大学里也是如此。

  我是一个刚刚英语系毕业的学生。正值找工作的艰难时期。

  这个夏天,我无休止地重复做一件事。就是频繁地光顾各种人才招聘会,在各大报纸上查找需要用人的招聘广告,然后将自己的个人简历邮寄过去。

  每寄一封毛遂自荐的应征信,就像播种希望一样,然后耐心地等用人单位的通知。然后是面试谈条件。然后满意就留下,不满意就继续再找。他选择我,我也选择他。

  这和谈恋爱没有什么区别,总之这种双向选择充满了可供选择的自由度。这也是当今人才市场的一个趋势。

  我放弃了回家乡,放弃了父母利用职权关系为我安排的外贸局的国家饭碗,拒绝了男朋友的请求,没随他去南方那座纸醉金迷的城市,留在了北京。

  我说我对北京有一种很复杂的感情。我爱北京,在这座文化气息浓厚的城市里有我的梦想。

  我在这里生活了四年,我生命的成长是从这里开始。我的身心在我第一步跨进这块土地,就溶入了这座国际化的大都市。

  我早已把自己当作是这个城市的一分子,我固执地说我必须留下来。

  一段交往了有两年的感情随之不说bye-bye地画上句号。

  我和男朋友都还太年轻,前方的路渺茫如晨雾中的森林,他不能陪我同行,我们志不同道不合地友好分手。

  二

  我暂时借住在一位要好的师妹那里,她的英文名字叫Andy.我们都是学校广播台的主持人,曾经负责同一档音乐节目。

  Andy正在念大二,来自农村,家境清贫。是个独立性很强的女孩子。

  暑假里,她宿舍的室友都纷纷回家了。只有她一个人留在学校里打工。

  她在学校附近一家叫“大富豪”的夜总会做收款员。

  这一点除了我之外,没有人知道她在那种地方打工。

  Andy去“大富豪”上班回来的第一晚就告诉我,她在夜总会看到了几张熟悉的面孔,她确信那些年轻貌美的女孩子是本校其他系的女生。但她们向夜总会老板隐瞒了自己的真实身份。

  Andy和她们心照不宣地互不相认。

  这是在社会上立足应具备的最根本的素质。

  Andy身高不足一米六,长相平平,齐耳的短发,小眼睛小鼻子小嘴巴,笑起来眼睛眯成一条缝,嘴巴咧成一条弧线,看上去十分讨巧,是个蛮可爱的女大学生。

  也正是因为她的这一名牌女大学生的特殊身份,博得了酒吧老板的信任,使得收款员这个职位由她来做。

  她也没有辜负老板对她的信任。自她接手这个工作后,由她负责的帐务从来没有出错过。

  有时,她也趁来夜总会喝酒的客人喝醉了,记不清楚自己到底消费了多少酒水和饮料,她就借机多收一些钱,然后这笔钱就神不知鬼不觉地进入了她的口袋。

  她用在夜总会里挣来的这笔可观的薪水,来负担新的一学期的学费和生活费。

  她是个自食其力的女孩子。

  从上大学的第一天起,她就没有主动开口向家里要过一分钱。懂事的她深知家中还有两个年少的弟妹正在上学。

  平时在上学期间,她在校外给一个学生做家教。

  只有到寒暑假她才到夜总会去打工,并把赚的钱寄一部分回家。

  生活的艰辛使得她过早地成熟了,她虽然年龄比我小两岁,看上去却比我还要成熟世故。

  Andy是个骨子里像我一样要强的女孩子。我们都相信命运掌握在自己的手里。

  很多个不眠的夜里,我们关上灯,躺在漆黑的床上,像是梦语般地自言自语,说着各自的理想和打算。

  Andy说她要挣足去美国留学的钱,等她念完了本科就去国外继续读书。

  Andy是个有自己追求的女孩子。我最欣赏她不向现实妥协的勇气。

  我向她说起已经身在另一个城市的男朋友。

  我们因为相爱而在一起,又因为毕业而分开。

  尽管已成往事,并且终将只是一段回忆,可我还是一遍又一遍地重温我和他之间的故事。

  我在心里其实是思念他的。甚至在我几次找工作面试后满心失望地回来,我都有一股想要打电话给他的冲动。

  我想对他说,你带我走吧,我跟定了你。

  但只要冷静下来,我就清醒地意识到这不是我心里最想要的。

  Andy用肯定的语气对我说,这说明你对他的爱还不够深。同样,他对你也是如此。

  我在黑暗中“嗯”地应了一声。

  瞪着一双大眼睛,神情坚定。我永远都对未知的一天充满信心。

  一觉醒来,已是上午十一点钟。

  毕业一个月来,找不着理想的工作。

  终日惶惶无措的焦灼感,使我一天比一天变得懒散。

  我不情愿地睁开眼睛,努力回忆昨夜里接二连三做的恶梦。

  我梦见自己赤足踩在云朵上奔跑,没有方向没有目标地不断向前飞跑,身体轻飘飘的,无牵无挂来去如风。

  在梦里我一直在奔跑,从一个地方跑到另一个地方,这个场景如此奇怪地反复出现在我的梦境里。

  我看见Andy已经先我一步起床洗漱完毕。

  今天中午学三食堂有固定的红烧排骨套餐。

  Andy催我赶快起床去学三食堂吃午饭。

  这是Andy最喜欢吃的饭菜。每周她都要去吃一次。

  我不好意思笑话她是馋猫。

  我是在城市长大的孩子,从小到大吃惯了各种各样的洋快餐。

  我请过Andy吃艾德熊,她说“乐啤”的口感太难喝,热狗味道太怪,她只陪我吃了几根甜薯条,就再也不陪我去吃西餐了。

  学三食堂距我们住的女生宿舍骑车需要七八分钟。

  我到楼下发现自行车的车胎没气了。Andy骑的自行车又没有后座,不能带人。

  我让她骑车先走,否则红烧排骨一会就卖没了。Andy锁上车非要陪我一起走过去。

  等我们步行到学三食堂已花了二十分钟,红烧排骨的套餐只剩下最后一份。

  排在Andy前面的还有一个男生,他要的就是这最后一份红烧排骨。

  Andy“哦”的一声,遗憾地对我说,太惨了,红烧排骨吃不到了。

  说完,她不高兴地撇了撇小嘴巴。

  男生听了她的话,回过头来谦让地对她说,Andy,既然你也喜欢吃那就让给你吧。说完他要了其它的饭菜。

  Andy一看是她同班同学金典,喜出望外地向他道谢。

  我看见那是一个面容清秀,目光深远冷漠,给人感觉有些阴郁的男孩子。

  他高挺的鼻梁上架着一副书生相的眼镜。我在研究他的时候,他也正在用惊奇的目光看着我。

  我和Andy坐在食堂的一个角落里边吃边聊,我故意打趣地对她说,那个男生肯定对你有好感,没准早就暗恋你了,否则怎么会把自己的红烧排骨套餐让给你。

  Andy被我点拨后若有所思地说,金典可是我们班的一大怪人,性格内向,从来都是独来独往,除了学习就会弹吉他,从不过多地说一句话,没有人能够走进他的心里去。我们寝室的女生经常在背后里猜测他。他真是一个怪人啊。不过,我真的很喜欢他。

  Andy喃喃自语地说。

  三

  应聘信寄出了一封又一封,有绝大部分信石沉大海一般没有回音。

  这段时间正好是毕业生找工作的高峰期。

  即使有几家公司叫我过去面试,结果总是让人灰心。

  几乎所有的用人单位都不愿意启用毫无社会工作经验的毕业生。

  更何况我还是个女生。有单位甚至在招聘广告上注明,只要男性。

  无论我的内心怎样心急如焚,我表面上还是一副天生我材必有用的样子,等待幸运降临。

  Andy一到晚上就要去夜总会打工。

  我独自一人闷在寝室思前想后,自己的出路。

  Andy也鼓励我说,天无绝人之路。她知道我在选择工作上面,高不成低不就。

  夏夜的S大学是这个城市唯一的一方静土。

  外面的世界霓虹闪烁,空气里流动着一种现代人常有的浮躁,喧闹的噪音让人窒息。夜,为城市掀掉了白天的假面具。

  如果不是为了生存,我宁可永远做一名学生,读永远也读不完的圣贤书。

  我信步走了出去。途经S大学的河塘,月亮倒映在水面上,笑弯了腰,像是随手可摘的香蕉。

  男生公寓传来叮叮咚咚的木吉他声和低沉如独白般的歌声。

  我抬头看见金典坐在学生公寓五层楼的阳台上,一手抱着吉他一手在拨弄着琴弦。

  他的神情专注而又阴郁,他低沉的歌喉发出像哲理诗一样的咏叹。

  我走近他的楼下,靠在树旁静静地观望他投入的身影。

  没有人能够真正走近他,走入他的内心深处。这是一个怎样的男生,我在心里打了一个大大的问号。

  金典像个用橡皮泥捏成的塑像定定地立在夜风中。

  他的头发零乱地飘散,手指在灵活地跳动,他的神情投入,声音像晨钟一样地我的胸口撞击。

  “记忆里的河水一点点流失,模糊了曾有的情感往事……情感往事怎能够说起,任凭它化作风中小雨……”他的歌声让我暂时忘记了心中的焦虑。

  他看见我时,从楼上走下来。

  我们面对面地站着,听得见彼此急促的呼吸。

  河塘里蛙声四起。

  又是上次在学三食堂初相见时的目光,我带着一丝研究的眼神,他的目光阴郁深远,让人捉摸不定。

  这个冰冷如铁的男生有着怎样的内心?我是今年英语系的毕业生:南西。

  我大方地开口说话。

  我早就知道了你。

  是吗?我听过你在校广播台主持的节目。

  哦。

  你的吉他弹得很好。

  谢谢。

  他听我这么说,含笑地看着我。虽是一丝轻微的笑,在他脸上却显得格外地生动。

  你唱的这首歌歌名叫什么?《情感往事》。

  你唱得很好。

  嗯,你喜欢吗?我点头。

  那就把它专门唱给你。

  谢谢。

  夜色包围的校园,缠绵得能听见对方的心跳。

  就连蟋蟀的鸣叫也变得富有诗意。

  我和金典围着河塘漫步,一圈又一圈。

  他轻牵着我的手,我触到他的手指有坚硬的茧。这是音乐男孩的手。

  这种感觉恍如回到了我上大二时与男朋友相爱的季节。

  我扭头看金典的侧影,他有一张比男朋友还要年轻的棱角分明的国字脸,刚毅冷峻。恍惚间竟让我产生错觉。我又回到了往日的浪漫。

  我提议去看午夜场电影。

  走出校园,我们像是一对情侣一样自然而然地相拥在一起。

  通宵电影院正在放映的一部恐怖电影。电影院里不时传出女孩子惊恐的尖叫声。

  男孩子在这一刻都是英雄。

  金典一直用他的手臂环抱着我。

  他的身上散发出淡淡的烟草味道。这是我喜欢的气息。像咀嚼在口的白箭口香糖,一股令人酥软的气味沁透到了脾胃。

  我以为这是我的幻觉。我用手去触摸他的脸。他的手捉住了我的手。

  我们在学校附近的通宵电影院看了一整夜的电影,他坐在我的右侧,他的手一直强有力地握着我的双手。

  我不能动弹地依偎在他的身边,生怕一转身就会再也牵不到他的手。

  直到我的手心出了汗,他用纸巾温柔地为我擦试,我才从幻觉里惊醒过来。

  这就是那个专门要为我唱歌的男孩。一脸阴郁的男生。他身上散发出的这种忧伤的气质让我为之迷惑。

  他送我到女生楼,我们始终手拉着手。

  他有些不情愿地松开,我卖弄风情地眨眨眼睛,向他挥手说bye-bye.清早,Andy睁开睡意朦胧的双眼,看见我蹑手蹑脚的样子,满脸的疑问。

  我说完了,我爱上了一个人。

  Andy不相信似的追问是谁?我否认这只是一个苦中作乐的玩笑而已。

  四

  日子很快过去了一个月。我的工作还是没有着落。

  我接到男朋友打来的问候电话,他告诉我第一个月的月薪是伍仟元。

  他委婉地询问我的近况。我拿着电话无言以对。

  他主动说要寄钱给我。我断然拒绝。我的自尊心不允许我接受他的帮助。

  我没有告诉他我的钱包里只余下最后的一仟元钱。我知道远水救不了近火。

  挂电话的时候,他最后一次建议我考虑是否去他所在的城市。

  我什么也不想对他说,只是清高地向他道谢。

  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是这种态度。

  爱情一摆到现实面前,是这般的脆弱。

  今生,谁才是渡我的佛?这期间,我和金典每天都腻在一起。

  他的感情成了我在这个艰难时期最重要的精神依靠。

  我像依恋爱人一样地珍惜和金典在一起共度的每一分每一秒。

  在他零乱拥挤的宿舍里,我们有过最深情的注视和最热烈的拥抱。

  有几次,他陪我去其它公司面试。他在写字楼下面等我。

  半个小时后,只要是看着我苦着一张脸闷闷不乐地走出来,他就为我唱歌。

  他可以即兴发挥,根据当时的情境现编一首歌曲唱给我听,直到把我唱笑了为止。

  我身边这个善解人意的男孩与Andy传说中的那个金典有本质的区别。我相信自己的直觉。

  Andy对此浑然不觉。

  她建议我去“大富豪”夜总会打工。我有些动摇了。

  我数数钱包里剩下的最后六佰元钱,接受了她的建议。

  Andy带我去见夜总会的老板。

  那是我生平见到的最媚俗的一个男人。头发秃顶,挺着一个若大的像个扇形的啤酒肚子,嘴里叼着一个象牙烟斗,满口被烟熏坏的黑牙,与人说话时还能闻到他的口臭。

  他先是假装对我出自名校表示敬意,接着又提出条件,他说我如果要在夜总会做女招待,每晚需要向客人推荐多少标准的酒水,那是一个不小的数目。我全部的工资是从这些酒水里拿回扣。当然,如果我的服务态度好,还会有小费。

  他意味深长地说,小费要比提成可观得多。

  我无暇顾虑太多。我已经快到穷途末路了。

  我甚至顽固地认为自己是块玉,只是没有人慧眼识珠而已。

  我想要去的单位不要人,可我得吃饭,生存下去。目前的这种选择只是一个过渡而已。

  我想起Andy说过的话,要挣很多的钱然后去实现自己的心愿。

  我需要钱,租房吃饭。我实在不能再依赖Andy的帮助了。

  再过一个月,Andy就要开学了。我的住宿是一个大难题。

  当晚,我就在夜总会里做起了女招待。

  我没有告诉金典事情的真相。我隐瞒说,我临时找到了一份家教,每晚给一个初中生辅导英语。

  金典信以为真。

  每当我深夜从夜总会回来,路过他住的男生楼,都有想上去找他的冲动。我想听他为我弹吉他唱歌。想默默无语地看着他忧伤的眼睛,想依偎在他身旁闻他身上散发出来的淡淡的烟草味道。

  这样的日子又过了一个月。

  直到Andy开学,有人泄露了她在夜总会打工,金典这才知道我在欺骗他。

  S大学的女生在夜总会打工的小道消息一时传遍了大学校园。各种各样的议论纷纷涌向我和Andy. Andy辞去了收款员的工作。我住进了学校里的旅馆。

  我以为金典知道谎言后会作出强烈的反应,奇怪的是他既没有责怪我也没有辱骂我,而是选择了冷处理的方式疏远我。

  他的这种行为在我看来很不成熟。纯粹一个纯真可笑的男生作出的反应。我甚至为他的表现而心无障碍。

  季节进入了秋天,再度于无意间在校园里遇见金典,我面无表情地与他擦肩而过。我看见他的脸比以前更冷漠了,他看上去更加沉默了。

  他的阴郁和忧伤重重地刺痛了我。我忍不住回头,他消瘦的背影已经消失在初秋的萧瑟中。

  他是那样地孤单冷傲。像深秋最后的一片落叶,悬挂在枝头。

  五

  我在彩灯闪烁的霓虹灯下与形形色色的男女接触,向他们推荐各种品牌的酒水。

  当然,不可避免地我会陪着客人喝几杯,有时还会喝醉。

  我的英语很好,深得老外的偏爱。

  经常是这样的,老顾客也就是回头客来“大富豪”玩,就直接点名让我专门为他们提供服务。老板当然点头哈腰地奉承在左右。他开始越来越重用我。不是出于欣赏,而是我为他挣来了钱。他给我的提成也比从前增加了10%。

  这一点并不能收买我的心。我打心眼里看不上他,包括这些点名让我为他们服务的人。

  但我需要他们口袋里的钱,准确地说是让他们乖乖地心甘情愿地把钱递到我手上。这些都是你情我愿的事,我觉得这种纯粹的金钱交易没有什么不好。

  我在一个陪酒喝醉了的深夜,夜总会老板开车送我回来。到了学校门口,我坚持要自己走进去。

  我歪歪倒倒地走走停停。一个人影站在我的面前,我看不清他的脸。他伸手搀扶我摇摇欲坠的身体,我全身乏力地靠在他的肩膀上。我闻到他身上那股熟悉的烟草味道。

  我知道他是金典。

  他一直站在门口等我回来,每晚都是如此,然后尾随在我的身后,直到我安全地回旅馆睡觉。

  一路上,我胡言乱语地叫着金典的名字,他一声不吭。我伤心地哭了起来。

  我口齿不清地说我-不-是-个-坏-女-孩,金典-为什么-不爱我?可我爱的是他呀……金典揽我入怀。我紧紧地抱住他。生怕一松手,就只是幻觉。

  第二天清醒过来,我看见自己一个人躺在旅馆房间的床上。

  昨夜到底是谁送我回来?我失忆得什么也记不起来。

  白天,我依然穿梭于各种人才交流会,依然翻阅京城各大报纸招聘广告。

  晚上,我就去夜总会打工。深夜再回学校睡觉。

  只有一个晚上我随大卫去了他的住处。

  大卫是我在夜总会里有意结识的。有段时间,他天天来夜总会找我陪他喝酒。

  女性的直觉告诉我,他对我很感兴趣。

  大卫在一家五星级酒店做主管。我明确地告诉他我希望他能为我安排一个好的工作。

  他向我透露酒店的对外联络部需要一个会外语的小姐,他说这个职位很适合我。

  我明白了他的用意。

  我随大卫的车去了他的住处。我懂得像大卫这样精明能干的男人,不得到他想要的东西,是不会轻易付出的。

  我记住了他身体上的几处胎记。

  那一夜,我只要一闭上眼睛,就是一个男孩弹吉他唱歌的样子。

  我在心里千呼万唤的是金典的名字。

  隔日,我和Andy在学三食堂吃她喜欢的红烧排骨套餐。金典拿着饭盒经过我们身边。Andy叫住了他。他淡然地向Andy点头招呼,然后看也不看我一眼地傲然离去。

  那一顿排骨套餐,我如咽毒药,一口也吃不下去。

  我在心里想,难道他知道了什么?我摇摇头,知道又怎样?他不能替代我的生活。

  我万万没有想到,就在昨夜,金典守在校门口等了我一整夜。

  我离开了“大富豪”夜总会,去了大卫管理的酒店。终于如愿以偿地成了酒店对外联络部名正言顺的员工,每个月都拿高薪。这才是我对自已的要求。

  夜总会老板一语双关地说,不愧是S大学毕业的学生。以后要常来玩。

  我在心里恨不得他早死。活脱脱第一号大傻B.我发誓再也不重返这个不是人呆的是非之地。

  大卫经常开车来接送我。

  有一天,我们的车路过男生公寓。我看见金典熟悉的身影,抱着木吉他坐在阳台上唱歌,那是一首我从未听过的歌曲:那天黄昏开始飘起了白雪忧伤开满山岗等青春散场午夜的电影写满古老的恋情在黑暗中为年轻歌唱走吧女孩去看红色的朝霞带上我的恋歌你迎风吟唱露水挂在发梢结满透明的惆怅是我一生最初的迷惘当岁月和美丽已成风尘中的叹息你感伤的眼里有旧时泪滴相信爱的年纪没能唱给你的歌曲让我一生中常常追忆我用心地倾听,明白了他的心情。

  我让大卫停车。我失去理性地喊他停下来。

  透过玻璃车窗,我定定地看着金典,他正受伤地看着坐在轿车前排副座的我。

  他的目光阴冷而又充满了敌意。我慌乱地低下了头。

  大卫似乎看出来了什么,他的手盖住了我的手。

  我是触电般地甩开他的手,他再次按住我的手,我努力地给他一个娇媚的巧笑。

  我决定搬到学校外面去住。我重新在市中心租了一套一居室。

  那个傍晚,大卫开车来搬我的日常用品,那些零碎的行李都是一箱箱的书和女孩子钟爱的小玩艺。

  我把部分行李转送给了Andy. Andy在一边嘱咐我要经常回学校来看望她。

  我点点头,不舍地看着她。但我更想看到他。

  我们的车路过金典的公寓,大卫故意停了下来,他点了一支烟,然后又启动油门,车一下子驶出老远。

  我知道他的用意。我不敢流露任何的情绪。我的余光看见男生公寓的五楼阳台上站着一个孤傲的身影,他的目光绝望而又迷惘,像是一只被击败的公鸡。

  六

  有三个月的时间,我因工作忙得与Andy失去了联系。

  等我记起学校快放寒假了,我给Andy打电话,约她见面。

  我们一起到学三食堂吃饭。我说我要请你吃你最喜欢的红烧排骨套餐。

  Andy告诉我她不想回家,还要继续留在学校里打工。

  我拿出事先准备好的这几个月来储存的积蓄递给她,我说你一定要回家看望父母。你不能再到夜总会那种地方打工了。

  我说话的语气充满了对夜总会那种地方的不屑一顾。

  Andy无意中脱口而出,你还记得我们班的那个金典吗?就是那个特别古怪的男生,他得了精神抑郁症从五楼跳楼自杀了。

  这是什么时候发生的事情?我不动声色地故意装作漠不关心的样子。

  她说,就在你从这搬走后不久的一个夜晚。同学都去上晚自习了,回来才发现他的尸体。

  足足愣了有三分钟,我一句话也说不出来。Andy哪里知道我的心在滴血般地隐隐疼痛。

  我的沉默引起了Andy的关注。她提出到校园里去散散步。

  不知不觉地,我们来到男生公寓。

  在金典住过的那幢楼前止步,Andy指着高高的五楼对我说,金典就是从那里跳下来的。连同一直陪伴他左右的那把木吉他。

  此情此景,我情难自控地泪水如注。

  Andy看见我满脸是泪,又继续接着说,有传言说金典爱上了一个风尘女子,那个坏女孩离开了他,金典是为她殉情而死的。

  我实在听不下去了。

  我哭着对Andy说,求求你,别再说了,那个传言中的风尘女子是我,是我伤害了金典,这些都是我的错。

  Andy失声地说,我早就猜到了是你。但我不愿相信那个害死金典的坏女孩——就是你。为什么你要这么狠心?你明明知道我在心里喜欢金典,你为什么还要伤害他?Andy将我给她的钱塞在我的手上,头也不回地离去。

  我失魂落魄地站在金典的楼下。

  往日时光恍然如梦。琴声如泣如诉,婉转低回,把我所有的思绪统统淹没。

  我仰望他的身影,呼吸着他的气息,他指尖的跳跃,他紧锁的眉,高高的鼻梁,闪光的镜片,他热情的拥抱,他冰冷的脸,他绝望的表情,还有他的歌声,在我的泪眼里飘忽不定。

  走吧/女孩/去看红色的朝霞/带上/我的恋歌/你迎风吟唱/露水挂在发梢/结满透明的惆怅/是我一生中最初的迷惘。

  我出神地站在楼下。

  没有人知道,有许多个夜晚,我曾在这里听一个人为我唱歌。

  那是我在那个特殊时期最大的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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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2